勞工政策
(一) 禁止聘僱未滿當地法定最低年齡規範之應聘者及被強迫的勞工。

(二) 尊重員工自由,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及超時加班,員工在合理通知的情況

  下,擁有自由離職的權利。

(三) 公司不因員工的人種、膚色、年齡、性別、性向、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、種族

  或國籍、殘疾、是否懷孕、宗教、政治背景,工會會員身份、兵役狀況、受保

  護的個人基因資訊、婚姻狀況或其他法律規範等情況,歧視或差別待遇任何員

  工或應徵者。

(四) 禁止任何形式之騷擾或不人道待遇,包括性騷擾、虐待、奴役、體罰、威脅,

  剝削等身體或精神壓迫或言語辱罵。

(五) 提供合乎當地適用法令之員工報酬及待遇,包括最低工資、有薪休假及法律上

  所規範之福利。

(六) 建立符合規範之工時管理機制,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。

(七) 公司尊重並保護員工之言論自由、以及依法自由集會結社之基本權益,並設置

  溝通管道。

(八) 公司所有行事均遵照當地適用之相關勞動法令,客戶規範,以及國際準則。